案例还是昨天公众号文章上的案例:一家公司2007年占用了一处荒地,作为产品的晒场,并且在上面建了一个车间,却一直没有申报土地使用税和车间的房产税。2016年,这两个税总算被地税查到了。
现在问题来了,这十年的税都要补吗?都要计算滞纳金吗?
昨天讲到了土地使用税。
从法理上进行分析,一般来说只能补最后五年,甚至最后三年。并且有滞纳金和罚款。
实务中,如果税务只要求补五年、三年,则罢。如果要求补十年,企业的手段是:
1、交!按其要求交。如果交不起,可以提供担保。反正要交。
2、维权!这是把钱找回来的唯一的手段,理由就是:不是偷税,不能追征到五年以之前。
不是偷税的理由,就是不满足《征管法》63条的偷税构成要件。
3、怂了!如果老板害怕,不敢维权,认了偷税,则就被无限追征了,舍财免灾。但要注意,无限追征只限于补税和滞纳金,无论如何,超过五年不能罚,这是《行政处罚法》的规定。即,补税与滞纳金认十年,但罚款只能认最后五年。
那么,房产税呢?
先说说房产税的应纳税金额。因为是自用,所以从原值计征。原值为固定资产原值+地价款。地价款=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+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。如果土地是买的,不论向认证买,支付的价款都构成应税地价款;如果土地是违章占的呢?此时就没有地价款了。
只要确认了房产的原值、土地价款,则具体的房产税金额计算就非常简单了,我不会赘述,只分析一点,补多久的房产税?
原则与土地使用税是一样的,关键是能否认定为“偷税”。
偷税,就无限追征,可追十年。非偷税,最多只能追五年。
那么,房产有没有正确入账?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就影响着能否被认定为偷税。
如果房产正确入账,则没有隐匿的行为,未申报房产税,自然不会被认定为偷税。此时,不认偷税的可能性很高。
如果房产入账金额不正确,比如开发土地的成本5万元没有计入,“这会不会被认定为偷税呢?”
不要这样问问题。认不认定是税务人员的事,你能做的只是申辩与维权。
本案例,认为应该认定为偷税或者部分金额偷税的理由,就是没有在账簿上如实记录房产税计税基础,并导致没有缴房产税。
认为不应认定偷税的理由是,没有“在账簿上少计收入”这一行为,《征管法》并未将少计“计税基础”列为偷税的要件。
实务中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房产明明自建完工了,由于办不下房产证或者手续不健全,会计“不敢”转固定资产,就一直挂在“在建工程”,这样,就相当于在账簿上隐瞒了“固定资产”,说你在做假账你一点办法没有。此时,税务也倾向于认定为偷税。企业申辩、维权的理由与前一自然段一致。
总之,征税的年限,取决于偷税的认定,偷税的认定,取决于是否满足《征管法》63条的规定。
把握了税务规则,我们才能尽最大可能为企业和自己规避风险,真正推进纳税的法制化步骤。
不会做账怎么办?真账实操才是硬道理! | 辅导方式 | 免费体验 | ||
会计学堂 会计实操培训优势 |
100%真账教学 | 课程及时更新 |
直播课、录播课随时切换! 如果您工作繁忙,可以选择会计学堂系统 20000课时的录播课。如果您有空,直播 课随时可以学习。 注意:每天都有开课,随时可以学习。 |
点击了解![]() |
学员学会为止 | 永久免费答疑 | |||
做账配套齐全 | 学完即可上岗 |